——據國務院印發的《“十四五”國家應急體系規劃》
1.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:改擴建現有20個中央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和35個綜合倉庫,在交通樞紐城市、人口密集區域、易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區域建設7個綜合性國家儲備基地。
2.綜合性消防救援應急物資:在北京、沈陽等地建設8個中央級庫,依托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建設31個省級庫,在三類以上消防救援支隊所在地市建設227個地市級庫。
3.森林消防應急物資:在成都、海拉爾等地建設7個中央級庫,依托森林消防總隊建設5個省級庫,在森林消防支隊所在地建設36個地市級庫。
4.地方應急物資:改擴建現有應急物資儲備庫,推進縣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,重點支持中西部和經濟欠發達高風險地區儲備庫建設。